法律问答

我爸爸在岗9年多,公司倒闭,公司按照基本工资*10给与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我看网上说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资*10个月

2019-05-31 07:1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公司没有倒闭并且宣布破产,没有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就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您有两种选择方式,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支付工资,对方没有及时支付的,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加付赔偿金。
    其二,可以就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维护合法权益。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清欠办投诉,责令包工头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按照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处理。
      《刑法修正案
    (八)》第41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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