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纠纷,借款不还

债务追讨
2023-07-22 16: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纠纷案的处理:
    1、原告提供书面借据,可以向法院直接提交,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
    2、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其他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借款事实成立的,被告应当向原告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条
    将第二条修改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借贷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会员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债务纠纷后,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表明还款的意愿,并在还款完毕之后,请求债权人撤回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选择等判决出来后,按照法院的判决还钱。债务人因债务纠纷被起诉的,应积极应诉,可以搜集相关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应的抗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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