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家暴
2023-07-22 16: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受家庭暴力获得保护的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可以向近亲属、用人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主体寻求帮助与保护,情况严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通过以下获得保护:
    1、向近亲属、用人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主体寻求帮助与保护;
    2、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依据:《反家暴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
    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如果因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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