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要约撤销和撤销的条件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22 17: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撤销要约的条件是:
    1、以对话方式撤销的,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在受要约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条件是:要约撤回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除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形外,要约都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撤回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除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形外,要约都可以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