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损坏鉴定,评估费用高于实际维护费用,按哪个价格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2 17: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小组按照规定的鉴定准则进行损失价格鉴定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车主或物主应按省规定的标准缴交鉴定费,然后领取《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上述鉴定费由车主或物主先行垫付,待事故结案后由事故责任人按处理机关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
    第四条 承、托修双方必须按要求使用汽车维修合同文本。合同必须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承、托修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五条 下列汽车维修作业范围,承、托修双方必须签订合同。
    (一)汽车大修;
    (二)主要总成大修;
    (三)二级维护;
    (四)维修预算费用在一千元以上的。
  • 车损物损失价格鉴定及标准如下: 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实行有偿服务,收取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费和 重新鉴定费 ;鉴定费由事故责任方按相应的责任负担。鉴定费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规定执行,并在业务场所公开张挂法律依据:《收费许可证》及《 道路交通事故 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各车主先行自付各车的鉴定费; 机动车与行人 、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枚,由机动车方先行交付鉴定费;价格事务所收取鉴定费时,先给交款方开具临时收据,结案时交款方凭临时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 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具体程序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法律依据:《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
    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