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纠纷,既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关于身份的诉讼等,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