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工资里有没有固定的加班费

讨薪
2023-07-22 18: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加班费。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含实物和服务)来计算劳动报酬。计件工作状态只是工资报酬方式的改变,并不改变工作时间的标准。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过40小时的劳动就应该属于加班。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实行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加班的,工作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休息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300%。
    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没有加班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有的。
    法律规定,未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要求休息日上班的应当视为加班,需要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如存在加班情况仍应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13条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执行普通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但并未否定不定时工作制就不存在加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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