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建房占地的问题。就这样,我们村需要修建一条水泥路。然而,村口大马路的十字路口旁边的地基多年前被别人占用了。现在我们想让他拆,但是那个人不想拆。房子挡住了我们的视线,所以我想问一下他占用这种房子是不是违法的。怎么处理比较好

征地补偿
2023-07-22 19: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农村非法占地建房可以强拆。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1、如果属于合法建房,那这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属于违建,那要看是否获得了强拆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