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测酒驾违反法定职务履行规定。对没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交警自然无需测试;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应当测试而未测试属于失职或渎职行为,视情依法处理。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
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一)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四)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