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10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时间如何计算

工伤索赔
2023-07-22 23: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10级的,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他的还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
  •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
    一、
    二、
    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
    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根据2021年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十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也就是说,因本人工资的不同,工伤十级伤残的补助金也不同,还要计算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本人工资指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