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指当事人持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要求支付现款的行为。《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
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一条
因税收、
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