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清理过,头上的玻璃碎片没有清理干净,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23 02:5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当事人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尽快封存病历资料,以证据保全。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要起诉解决。关于因整形美容手术造成毁容或容貌受损的事件究竟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误诊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导致病员智力、身体不同程度损害或漏诊延误时机造成损害的事故。医生拆线没拆干净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存在明显过错,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一般手术需要缝合多层,拆线时一般只需要拆除最外层的锋线些人对锋线有反应时皮下的线会排异出来或者拆线时有些锋线被血痂覆盖,为减少出血,可以暂时不进行拆除,所以不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建议尽快封存病历资料,以证据保全来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大小。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以此二次手术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