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骑摩托车挂到老人,当时弄到镇医院检查,两骨折,我要求到上级医院做祥细检查,家人找我要2000元钱,并没去治疗,直接回家了,一个星期后,因血糖偏低休克抢救,我去照护10天后,老人因糖尿病,心肌梗死不幸去世了,请问我该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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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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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案件涉嫌
交通肇事犯罪的法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受害人如死亡的情况下,除去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主要依据其户口和年纪而定,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死者的年纪和户口而定,赔偿的项目主要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赔偿金、被
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般城镇居民的赔偿金在30万元以上,农村居民的赔偿金在14万元左右。
虽是农村户口但是有
证据证实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如属于植物人状态,赔偿金额远大于死亡赔偿一般会在60万元以上。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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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