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骑摩托车挂到老人,当时弄到镇医院检查,两骨折,我要求到上级医院做祥细检查,家人找我要2000元钱,并没去治疗,直接回家了,一个星期后,因血糖偏低休克抢救,我去照护10天后,老人因糖尿病,心肌梗死不幸去世了,请问我该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2019-05-31 08:32: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 对于本案件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法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受害人如死亡的情况下,除去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主要依据其户口和年纪而定,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死者的年纪和户口而定,赔偿的项目主要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般城镇居民的赔偿金在30万元以上,农村居民的赔偿金在14万元左右。
    虽是农村户口但是有证据证实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如属于植物人状态,赔偿金额远大于死亡赔偿一般会在60万元以上。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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