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纠纷案件的诉讼时间是多长?

劳动仲裁
2023-07-23 05:2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天,从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但在起诉前,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是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的权利受损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发生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期间是一年,而诉讼期限是十五天,自劳动者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议诉讼需要三至六个月,具体需要依照实际情况判断。审理劳动争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在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