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无责方提前支付的押金,对方不退还能执行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3 07:3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押金有期限,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押金可以予以退还。但受害人同意或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对于交通事故押金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1、受害人同意的;
    2、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
    3、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
    4、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被告)凭判决书可以领走;
    5、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原告)凭判决书和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领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交通事故发生后,押金是有期限的,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押金可以予以退还。但受害人同意或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