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在合同期内收回店铺,承租人能要求装修费吗?

房屋租赁
2023-07-23 08:1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收回房屋一般不需要赔承租人装修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者符合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同时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出租人收回房屋一般不需要赔承租人装修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者符合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对于租客装修房子这种情况,假如合同当中明确表示租客在租赁期限之内自己装修费用自己承担,到期之后房东不承担装修费用的损失问题,那房东自然就不用赔偿。
    但假如合同当中另有规定,租客对商铺进行装修之后,在租赁期限到期,房东可以以一定的价格支付装修费用,那就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给租客一定的装修费。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租到期装修费,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约定该装修费用由谁承担的,是不可以要求房东补偿的。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