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何对债权优先受偿权进行分类

抵押担保
2023-07-23 08:2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优先权的顺序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
    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相关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债权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故称狭义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上并无“优先权债务”之说,就“优先权”来说,民法中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是指在某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相对于其他一般债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是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先受偿,则属于一般优先权;如果仅是针对其某一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则属于特别优先权。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价值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