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死了,他欠的信用卡妻子要还债吗?

信用卡纠纷
2023-07-23 08:3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公死了欠的信用卡老婆不一定要还,如果欠款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需要偿还。如果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的,就不要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死了他欠的信用卡老婆要还。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老公去世后,生存的女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债务属于老公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女方应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超出遗产价值的部分,女方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丈夫死亡后,其所欠的信用卡,如果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符合法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则妻子需要偿还。如果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的,且妻子没有继承丈夫遗产的,就不需要妻子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