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新法律规定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使用?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23 08:5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并用。双方经常同时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但在法律上,两者可能不同时适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赔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赔偿损失主要是赔偿责任的一种形式。
    两者可以同时适用,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使用。违约金的适用不以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的确定是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的。违约金属于对损害赔偿总额的预定,因此,二者是不可能并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