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一厂不放假只补偿100元,清明节也不放假,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3 08:5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清明节不放假违不违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工厂清明不放假,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不违法;
    2、如果工厂既不按规定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哪些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 公司清明不放假违不违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清明不放假,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不违法;
    2、如果公司既不按规定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哪些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 用人单位不放清明假违法,但经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延长工作时间的,合法。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