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
2、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伪造国家有价证券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3、犯罪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