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起诉朋友欠钱不还,但我没有对方明确的地址,能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7-23 10:0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欠钱不还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朋友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怎么起诉别人欠钱不还
    1、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方式如下:
    (1)向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需要的资料有起诉书、证据清单,身份证;
    (2)法院审查当事人的资料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就会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3)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转入具体经办法官;
    (4)法官向被告发《答辩通知》;
    (5)开庭审理。审理后做出判决;
    (6)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被告欠钱不还,法院怎样判决
    被告欠钱不还,法院的判决如下:
    1、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支持其主张,人民法院会判决被告人还款;
    2、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欠款的事实,人民法院会判决被告胜诉,驳回原告起诉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