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有关伤残鉴定的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7-23 10:3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3、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4、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6、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伤残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治疗后病情的康复程度以及功能障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
    要知道,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里面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差距是很大的;同样的伤情,不同的评级,赔偿金额也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综合考虑受伤部位、恢复情况、功能障碍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建议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之后主张赔偿。做伤残鉴定需要带: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资料,工伤保险基金,治疗的病历资料,光片,本人,委托书。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之后,获得批准后;
    持鉴定委托书申请人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片子等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2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