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别人打了,然后我拿着刀回去找那个人,没有伤害公安部门怎么处理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3 10:5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打了,没有构成轻伤一般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被人恶意殴打伤害时该处理如下:
    1、自卫、逃走,被人打伤时,最重要的当然是保护好自己,尽量的自卫和逃走以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2、报警,在伤害停止的时候,由公安处理;
    3、就医,若伤情较轻应立即自行到医院就医;
    4、惩治伤人者,对于无故打人,故意伤人的打人者,在报警时应当向公安索要报警回执,并督促公安及时处理,拘留打人者;
    5、索赔,在伤害治愈后应向打人伤者根据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别人打了,报警后具体怎么处理:如果当事人被人打了后报了警,而警方一直不立案,不抓人,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伤害案件需要受害的当事人作伤情鉴定,如果现在当事人还在治疗阶段,还不能进行伤情鉴定,则投诉是没有用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被打了报警后会根据当事人的受伤害程度去处理。被他人殴打报警后,警察会依据是否构成犯罪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伤害较为轻微,达成协议的,一般不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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