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职律师的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3、品行良好;
4、申请公职律师的还应当是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
法律顾问的公职人员。
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
二、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
(一)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2.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
(二)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 1.为本级政府或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2.按照政府的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3.受本级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
4.
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
仲裁活动; 5.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6.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