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出具民事裁定书,可被告未还钱,原告能否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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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后被告不还钱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判决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
法院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划拨、
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费、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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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债权人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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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下来,但是对方依然不给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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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