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人员算错账,我按她说的金额付款,找我补差价,我该补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23 11: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该及时的跟卖方协商,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是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具体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该款系2013年10月25日修改,修改前为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商场算错钱不补差价是违法的。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商场算错钱当事人不补差价不违法。但不补差价的行为涉嫌不当得利,商场可以要求当事人返还无法律依据得到的不当得利,即未付的差价。如果商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应当返还,却仍不返还的,则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