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如何写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

2023-07-23 11: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本人或者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大病救助的申请表,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社会孤老或者是城乡低保户,需要提供社会救助管理所开具的相关证明。
    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提交完材料后和填写完申请表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过审核后,当地民政局进行审批公示,就可以享受到大病救助待遇了。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第十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建立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基金预算金额和拨付时限,并根据保障公众健康需求和管理服务的需要,与定点医药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明确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及其责任。
  • 农村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1、农村居民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核实后,由居委会组织居民代表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居民材料予以公示;
    2、居委会审核通过后,向乡镇民政部门报备,乡镇民政部门审查(需入户核实)同意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3、区民政部门经过复核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农村大病救助政策的救助对象一般是生活极度贫困的五保对象、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和没有法定赡、抚扶养人的残疾人和没有后代养的老人、被列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贫困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的生活补助的6没有退休金的退休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进行发放抚恤金补助金的一些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农村大病补贴申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农村大病补贴需要的材料:
    1、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4、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退休或在职的提供单位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证。
  • 法律分析: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2、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