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结婚后,我想问一下婚前财产是否可以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3 11:3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民法典结婚前是否财产公证
    1、法律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必须做公证。这由双方自行决定。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财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具体如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 婚前财产,婚后可以公证。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想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的,可以去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向公证机关提交婚前财产的相关材料,公证机关经过审查,婚前财产公证是真实、合法的,应当为双方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然后将公证书出具给双方。因此男女双方在结婚后,也可以去公证机关公证婚前财产,只要婚前财产是合法存在的,公证机关会办理公证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婚前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公证。结婚之前,财产所有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但在结婚之后,一方想要把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公证机关去办理,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公证的范围,自然人可以申请进行公证。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