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
2023-07-23 11: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6、若有遗嘱需提交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