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一般需要确定借款计划、预申请借款等,具体的步骤您可以参考如下:
① 买方可以在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提前至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的受理处办理贷款预申请事宜(针对贷款额度较大、贷款成数较高的客户);也可以在签约日办理;
② 确认借款计划:买方至受理处填写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查询联系单》,由受理处传真至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当场查询商业贷款、公积金可贷额度、期限和信用报告,填写查询单,并传真回受理处,买方根据查询结果填写借款申请书;
③ 预申请借款:买方填写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受理处将借款申请书传真给买方贷款支行(申请书在借款人贷款签约时由受理处交贷款银行);
④ 贷款银行向监管机构出具预审批意见:买方贷款支行进行贷款预审批工作后,将预审批结果通知书传真至受理处;
⑤ 若银行同意贷款,由受理处通知买方;若银行调整贷款金额或期限或不同意贷款,受理处应通知卖方和买方对原先约定的付款计划、
合同等作相应调整;
⑥ 签订
借款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