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下收养的孩子带回来检查生病,生父母联系不上,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23 13:2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私下收养小孩的行为是违法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私下收养小孩是犯法。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手续的办理:如果是收养他人送养的孩子,首先应该签订收养协议,然后去办理公证,再去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是收养找不到父母的孩子,那申请登记之后,民政部门会公告,公告结束之后才会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