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体工商户经营快贷人死后是否需要子女或配偶偿还

工伤索赔
2023-07-23 13: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人死了贷款不还会连累家人吗
    1、人死了贷款不还是否会连累家人,视情况而定:
    (1)若已经死亡的人留有可以分配的遗产,则以遗产的剩余价值来偿还贷款;
    (2)若遗产已经在继承人之间进行了分配,被分配的财产需要追回进行还贷款。若没有留下遗产,家人自己自愿的偿还贷款,此时可以是连累家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贷款所需申请资料有哪些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还需提交个人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填写《商用房贷款申请表》;
    3、首期款支付凭证;
    4、购买商铺的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6、借款人身份证明;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一般不会出现不还的情况。即使人死,也需要以遗产为限,偿还贷款。如果是企业,则需要以注册资本为限,偿还全部贷款。
  • 法律分析:贷款当事人去世,所欠银行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由银行继续追偿:
    1、有配偶情况下,配偶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有相关证据证明另一方的债务是个人行为,并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为了共同的利益,那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2、子女偿还责任;
    3、继承人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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