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去世后,儿媳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遗产继承
2023-07-23 15:4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子去世后,儿媳原则上说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因为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儿媳失去了丈夫且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婆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可以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分析:对于公婆的遗产:儿媳没有继承权。 但如果公婆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让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儿媳的丈夫早于公婆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后赡养了公婆的,儿媳当然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儿子死了,媳妇一般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