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月份信用卡逾期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信用卡纠纷
2023-07-23 16: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逾期一般不算犯罪。一般情况下,持卡人信用卡逾期的仅涉及民事纠纷;但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经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所欠款项的,构成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 信用卡逾期是都会被起诉坐牢,需视情况而定:
    1、信用卡没还款被起诉是属于民事纠纷,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用户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逾期期间银行对用户进行了最少2次有效催收,用户仍然不还款的就属于恶意透支,那么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导致坐牢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不还,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透支数额超过一万元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如果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实施上述行为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