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胫骨远端骨折和踝关节骨折,都做了手术可以评价工伤几级

工伤索赔
2023-07-23 16: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一般有骨折的话,会构成伤残等级,但定级要根据伤情、功能缺陷、恢复情况,由专门的鉴定机构认定,具体要以鉴定结论为准。具体构成几级伤残,也是要通过鉴定认定。
  • 骨折伤残鉴定要看恢复后对日常活动、工作学习、社会交往等相关能力的影响,具体伤残等级需要找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法律分析:工伤腿骨折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然而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进行赔偿。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