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有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我是主贷款人,他是次贷款人,房本上写着我们两个名字。当时离婚协议是房子属于他,现在我想买房子,但是贷款没有结清,相当于占用了他的贷款金额,房本也没有下来,还占用了他的第一套房资格。如果我买了这所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3 16: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未对该套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 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
  • 离婚房产的认定为: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