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从被捕当天开始的

刑事拘留
2023-07-23 16: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的时间不是从被抓的那天算起,是从被抓的第二天算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时限是从拘留通知书上的日起开始算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日期是被抓获开始的次日。刑事拘留以日为计算单位,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超过37天仍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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