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了解夫妻一方的贷款对方是否需要偿还

婚姻债务
2023-07-23 18: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在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共同偿还的,下列情形除外:
    1、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另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之间借款需要偿还,如果夫妻之间借款签订了相应的借款合同的,则当事人就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各自的责任,借款合同中一般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偿还。若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有义务偿还。若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其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仍然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如何认定
夫妻债务纠纷 205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如何认定
离婚时一方逃避债务怎么办
逃债 3139
离婚时一方逃避债务怎么办
夫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债权债务 2692
夫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的借债怎么偿还?
夫妻债务纠纷 42389
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的借债怎么偿还?
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由一方承担
夫妻债务 22799
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由一方承担
夫妻中一方个人名义的债务
什么是债务重组 19199
夫妻中一方个人名义的债务
法院如何确定夫妻一方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 7083
法院如何确定夫妻一方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