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出资买房是谁?

房屋买卖
2023-07-23 19: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出资买房的认定:
    1、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出资方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
    2、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出资部分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双方财产;
    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款,应视为夫妻共同产权;
    4、结婚前双方父母凑齐全部房款,无论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会被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5、结婚前双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款,也是属于双方共同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归属有以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九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八百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父母出资买的房若是为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并且明确只归一方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