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偿还的处理办法。民间借贷一般不属于信用借贷,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者担保物。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民间借贷不偿还的,有抵押物的,可以通过
拍卖抵押物有效受偿;
2、民间借贷不偿还的,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3、民间借贷不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