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下对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

2023-07-23 19: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通过由鉴定机构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如果不能通过上述办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司法鉴定不服的处理:
    1、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当事人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当事人可以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1、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投诉答复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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