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恋爱过,然后那个男人把钱转给了我,有些人说给我吃饭,有些人还给我抵押贷款,然后现在分手了,要我还,我不能还吗?

债务追讨
2023-07-23 21: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沟通解决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只要没有借条或者合同,其他一律算经济馈赠。换言之,要是恋爱期间的转账有证据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那么出借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归还这笔钱。
    否则该转账视为赠与,可以不用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法律分析:如果时双方恋爱期间自愿给付钱款的,视为赠与,就无法拿回来了。如果是明确有借条或借款合意的,可以起诉拿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