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残疾人如何申请公租房啊,去哪里申请啊

2023-07-23 21: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残疾人申请公租房有没有特殊照顾
    每个地方不一样,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政策,公租房申请条件大致分为三类人群,其分别是:
    1、在本市具有五年以上的居民户籍,而且是属于收入中等偏下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在市用人单位工作,而且具有本科或者以上的学历,收入低于规定标准、家人或者直系亲属在市区住房自主能力低于标准规定并且本市没有房产的新大学生。
    3、在市用人单位工作,具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的职称、高级以上的职业证书、收入却低于规定标准,并且家人或者直系情书在市区住房自助能力低于标准规定、本市没有房产的人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我是个残疾人,对于残疾人的房贷,国家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你好,国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针对残疾人购房的优惠政策出台,以后或许会有吧,你可以耐心等等看。不过,如果残疾人生活确实困难的话,可以到民政局或XX申请补助。在这里,我只想说我很同情你,是个残疾人,手脚行动不方便,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想让国家出台一些优惠与你们的政策,因为我们都是人啊,不能因为怜悯同情就修改政策,这样对我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前往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公开,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 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