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怀孕几个月了,想和丈夫离婚,他不想支付抚养

子女抚养
2023-07-23 23: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是女方要求离婚,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因生产产生的费用,男方在离婚后也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孕期男方无权离婚,需要离婚的必须征得女方的同意,关于补偿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建议双方对孩子抚养费、女方经济补偿进行协商。
    关于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如果是索要抚养费或者是离婚的话,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但是男方不能在女方孕期提出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