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办的是低保,人死了,低保还能领吗?

2023-07-24 00: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人死后就不能领了。理论上自当事人死亡时,低保就不在发放,不过实际情况中,大多数家属都不会及时上报,那么当年的低保就可以领的到,第二年需要当事人本人捺手印确认身份信息,确认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就不在发放低保。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第十四条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法律分析:理论上自当事人死亡时,低保就不在发放,不过实际情况中,大多数家属都不会及时上报,那么当年的低保就可以领的到,第二年需要当事人本人捺手印确认身份信息,确认当事人已经死亡的,就不在发放低保。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条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 法律分析:已经去世的人不能领取低保款,如果其子女确实属于低保范围,应该以子女的名字去重新申请办理低保,等重新审核通过后,以子女的名义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