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交通事故案件的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4 01:3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开庭的流程怎么走
    1、交通事故开庭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5)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
    (6)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交通事故开庭被告准备哪些
    交通事故开庭被告准备:
    1、熟读原告起诉状,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必要时还要去法庭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资料;
    2、针对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3、准备好各种证据;
    4、看清楚开庭的时间、地点,按时出庭参加庭审。
  •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5、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
    6、进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交通事故开庭审理程序有这些:
    1、法官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宣布开庭;
    2、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3、双方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
    4、法官根据证据进行审理;
    5、审理完毕,法官宣布庭审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