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聚众斗殴造成的第三人轻伤应该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4 06:4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聚众斗殴中致无关第三人轻伤应该赔偿的费用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在聚众斗殴中导致无关第三人轻伤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聚众斗殴中致无关第三人轻伤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第一款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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