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了解如何解决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4 08:0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1、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如下: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
    (2)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车辆或者房产的,产生经济纠纷时一般应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即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恋爱期间转账可以起诉要回吗
    恋爱期间转账是否可以起诉要回,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2、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3、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赠与的财产,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
    2、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车辆或者房产的,产生经济纠纷时一般应按照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对财产进行处理,即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适用赠予合同的相关规定,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如果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共同购买了车或者房产,产生纠纷时按照一般共同共有的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