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公安定罪取保候审后提交法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正月十五饮酒后与村民发生冲突,对方先动手,过程中砸了音响,物价局鉴定出4700元,没打伤对方,因我方担任村书记所以想息事您人被讹7万。法院的的起诉书下来了,起诉书上的证明人也是参与动手打架了,他可以当证明人吗?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存在可以翻案吗?从最开始翻,因为觉得挺冤的,不知道可不可以。望尽快回复,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5-31 11:02: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不一定会被判刑,要根据致人受伤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1.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所以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

  • 1、实现抵押权的诉讼,民事诉讼法上称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属于给付之诉。
      
    2、诉讼请求应当写为:申请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某项抵押财产用于清偿债务人所欠债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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